(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
“思政与社会实践”课程属于培养方案规定的“实践模块”中的非收费实践课程,为各专业学生必修课程,学分为2分。2021级起,为加强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国情与社会,强化学生的道德修养、家国情怀和社会责任感,我院根据《深圳大学本科生“思政与社会实践”课程管理规定》的文件精神,结合学院专业特点和培养特色,制定了《深圳大学管理学院思政与社会实践课程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认定细则”)。
根据“认定细则”内容,结合学校留学生、港澳台学生的免修思政课程管理相关规定,现经管理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后决定:
我院工商管理(国际班)全英文留学生在2020级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增加1次社会实践,按照以下要求完成《思政与社会实践》课程学分,即:完成2次社会实践,每次1学分,含假期实践、企业兼职、双休日实践、志愿者/义工服务、国内外访(游)学或其他实践活动等,活动结束后填写《深圳大学学生假期实践考核表》(含不少于1500字实践报告)2份,主办单位/指导教师评语盖章后纸质版提交至管理学院教务室,电子版提交至“智慧校园--思政与社会实践”系统,报告内容应当围绕学生本人参加思政与社会实践活动教育的感悟和心得进行撰写,不得抄袭。“思政与社会实践系统”学分认定审核由教务室统一负责。
此规定从2021级开始试行!
管理学院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