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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管理学院本科教学奖励办法

本科教学工作是管理学院最主要的工作之一,多年来管理学院广大教师一直以满腔的热忱默默耕耘在平凡的岗位上,为管理学院的教学与人才培养踏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发展之路。为了记录下这些平凡的脚印,学院特设立以下教学奖项,且每学年评选一次,于当年度颁发荣誉证书及适当奖金以示鼓励。

一、 管理学院优秀教学团队奖


(一) 评选条件


1. 团队组成。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且满足以下条件:


1) 团队由承担同一门课程的至少3名教师组成;


2) 三分之二团队成员教学测评均达到年度全院测评平均分,且申请年度的教学测评相对排名在前30%的门次不少于1/3


2. 带头人。团队带头人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长期致力于该课程建设。


3. 教学研究。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取得了良好的成果,团队近三年来至少取得以下成果中的一项:


(1) 至少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一篇与该课程相关的教研论文(第一作者);


2) 出版与该课程相关的教材(副主编以上);


3) 建设该课程的教学网站并投入使用。


(二) 评选办法


1. 本奖项采用团队自主申报与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相结合的办法;


2. 所申报团队成员必须在评选年度内担任该课程的教学任务;



(三) 申报材料


1. 填写《管理学院优秀教学团队奖申报表》一式2份,表格下载路径:管理学院主页—本科教学—规章制度


2. 提交佐证材料说明:


1) 教研论文须提交论文复印件(须含杂志封面、目录和论文全文等内容;论文集则须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和论文全文等内容)(检验原件);


2) 教材类者需提交样书一本;


3) 其他相关教学类奖励证书复印件(检验原件)。


二、 管理学院实践教学贡献奖


(一) 评选对象


在实践类教学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


(二) 评选条件:参评教师于本年度指导学生实践项目或活动,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或行业专业比赛,并获得奖项;


2、 参评教师在某一实践教育领域内持续做出努力并取得良好效果。


(三) 评选办法:


1、 凡符合条件的教师,由个人自主申报或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填写《管理学院实践教学贡献奖申报表》,


并附上所指导实践教学佐证材料报相关负责人处。


(四) 申报材料


1. 填写《管理学院实践教学贡献奖申报表》一式2份,表格下载路径:管理学院主页—本科教学—规章制度;


2. 依据评选条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三、 管理学院实践教学创新奖


(一) 评选对象:在实践教学中实施创新活动或项目的教师。


(二) 评选条件在实践教学活动中实施创新活动或项目,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 评选办法


1. 凡符合条件的教师,由个人自主申报或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填写《管理学院实践教学创新奖申报表》,


并附上所指导实践教学的佐证材料报相关负责人处。


(四) 申报材料


1. 填写《管理学院实践教学创新奖申报表》一式2份,表格下载路径:管理学院主页—本科教学—规章制度;


2. 依据评选条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四、 管理学院课程建设奖


(一) 评选条件:凡符合下列情况中任意两项者,即可申报:


1. 建设该课程的教学网站并投入使用;


2. 获校级以上精品课程;


3. 建设较完整的教学案例库,至少十个以上案例,其中三分之一以上为自编案例;


4. 公开出版教材;


5. 公开发表与该课程相关的教研论文2篇或以上。


(二) 评选办法


1. 凡符合条件的教师,由个人自主申报或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填写《管理学院课程建设奖申报表》,


附上课程建设的佐证材料报相关负责人处。


(三) 申报材料


1. 填写《管理学院课程建设奖申报表》一式2份(含1份原件),表格下载路径:管理学院主页—本科教


学—规章制度;


2. 依据评选条件提供相关类别的佐证材料。


五、 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奖

各系推荐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按教学年度进行,自2008年起每学年评选一次。


六、 学生竞赛奖后奖(省级三等奖以上者)

学生获得省级竞赛(体育比赛、艺术比赛除外)三等奖以上者,即可申报。


七、 学生教学实践成果奖

学生参与教学实践工作,并取得成果(公开发表论文或意见书/计划书被企业、机构等组织采纳)可以参选,由个人自荐和辅导员办公室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实施。


  八、 专业教学优秀奖

  奖励每个系专业课程教学中两学期所教课程的学生测评成绩最高前2名的教师。


 九、课程点赞奖

 奖励获得学生点赞分最高的前三名课程任课教师。


 十课堂教学新锐奖

 奖励入职不超过三年,且在当年度两学期所教课程的学生测评成绩最高的1名教师。


 十一、学院教学卓越奖

 管理学院教学卓越奖认定标准如下:

1. 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立项;

2. 国家级规划教材;

3. 国家级各类课程建设荣誉或立项;

4. 国家级实验教学项目;

5.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6. 国家级各类教学名师荣誉;

7. 教育部主办、且获奖证书有国徽章的国家级学科竞赛获奖指导教师;

8. 获得从事教育事业30年的荣誉;

9. 获得深圳大学校长教学奖。


注:入选名单于学院公告栏中公示三天。





管理学院

2023年12月25日



发布时间:2023-12-25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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