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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事务

教师课程考核方式、期末试卷命题工作流程及要求

(一)课程考核方式示意图

(二)教师期末命题工作流程


备注:期末命题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1.根据学校教改精神,在各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程的期末考试试卷中增设提高型附加题,附加题应置于基本题之后,并注明“附加题”字样。其他非专业课程不应设置附加题;
2.试题中各种类型的比例要恰当,试题类型要多样(除附加题外,一般在三种以上),分数分配应在试卷上注明;
3.凡由两位以上老师担任同一课程授课任务的,应统一要求、统一命题、同一时间考试并共同阅卷;
4.每门考试应有A、B两套试题,要求范围相同,难易程度及题量相当。A、B两套试卷中不应有完全相同的题目;
5.试题应各自独立,各题之间不能出现重复,试题的正文或答案表述不应给其他试题的解答提供线索;
6.试题用词要恰当,表达要准确,有关答题要求和方法的指导语言要言简意明;
7.试题应由教师先行试做,做出参考答案,确定评分标准,考试阅卷后随试卷一同交学院教务室;
8.为加强考试管理,命题教师需准备好A、B两份试题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对于较复杂题型,评分标准要细化到每个步骤;
9.命题完成后,出题人及审题人必须亲笔签名,负责审题的教师应对所审的试卷严格把关,不符合“深圳大学本科课程考核规定”的命题,应退回予以修改完善。 
温馨提示:
用论文、报告等形式考核的课程,原则上采用统一的A4版答题纸作答,成绩评定等级要写出相应依据和评语。相关任课教师可根据实际所需答题纸数量到文印室(教学楼B212)领取后发放给选修学生作答,也可从教务部网站(考试信息页面)下载打印。

发布时间:2016-06-12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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