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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党委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的纪律要求

为贯彻学校关于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的要求,管理学院党委于1026日在学院1400会议室召开了本学期第六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院党委委员李丽、何军、马卫红、王嘉蔚、丁婉玲,纪委委员贺和平及非党员院班子成员周志民、潘燕春一同参加了此次学习会。

会议开始,何军书记首先领学了第三卷《牢记初心使命,推进自我革命》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随后何书记就所学内容谈了几点体会。他说,近八年党的廉政纪律建设成效明显。2013年习近平担任总书记后,就加大了反腐的力度,加强了廉政纪律和生活纪律的要求,提出老虎苍蝇一起打。当时有不少干部认为又是一阵风,实际不然。八年来,纪律制度不断完善,纪律教育活动常抓不懈。对干部进行了有效的约束、警示,打击了腐败现象,净化了政治生态,清正了官场风气,积极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效机制的形成。二是近五年党的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得到了极大的加强。2015年开始,加强了基层党组织建设,清理口袋党员、实行每月收缴党费、“三会一课”制度,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党的各级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堡垒作用得到了极大加强,党中央的权威得到极大的树立,各级党组织和各级政府的执行力和执行效率也得到极大的提升。同时,党积极落实民主集中制、完善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密切联系群众,问计于民,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今年面对疫情,中国最先稳定了局势,展现出极高的决策能力和高效的治理能力,是和这几年党的组织纪律建设、工作纪律建设是分不开的。

李丽院长表示,通过今天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更为充分地认识到党的纪律建设是党得以长期发展壮大的根本保障、独特优势和政治基因。自己有着很深的体会:一是不论哪一级领导,即使是一名普通的党员都要牢记党的纪律,党纪是党的生命线,和平年代,经济大发展年代更应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特别是作为教书育人的教育工作者,不仅要自己自觉遵纪守法,还要教育学生,宣传党纪国法,坚决与腐败作斗争。二是从严明党纪,到立德树人,从自我修为,到“三全”育人,高校教师党员都应是表帅。因此,只有建立学习机制,不断提高理论水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保持清醒头脑,培养德智体美劳优秀人才。三是深圳担负国家战略,大学担负就是人才战略,这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放眼国土,每个地方、区域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大业中的事业,所以从我做起,聚沙成塔,为复兴大业努力奋斗。

马卫红副院长表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必须靠严明的纪律保证”。纪律是党组织的生命线,党的创建、壮大以及长期以来能保持独特优势和先进性,都是因为有严明的党纪。此次修订,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实进来,体现了对党员、干部的严管厚爱。作为党员,必须牢记党的纪律,把它当作一把尺子,时刻丈量自己的行为不逾矩。只有加强纪律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我们党才能永葆青春活力,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王嘉蔚副书记表示,新修订的《条例》是进一步的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必然要求,再一次强调了全面从严治党,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牢笼里,给每一位党员敲响了警钟,时刻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心里。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身为党员干部,必须坚持做到心怀敬畏、心中有戒,把“重规矩、守纪律”当成一种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不要触碰纪律规矩的“红线”和严以用权的“底线”。作为一名党员,一定要体会组织的良苦用心,时时刻刻用纪律规矩的戒尺警醒自己。

丁婉玲老师说,我们党再次对党纪处分条例进行修订,进一步释放了用铁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强烈信号。2018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各种行为处分条例进行了详细阐述。从严治党,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我们一定要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自己的一言一行,明纪律,知敬畏,不碰“底线”,不越“红线”,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做一名遵守纪律、清正廉洁的好党员。

贺和平老师表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基础性法规。该条例把党章、党中央的纪律要求以及其他党内法规的纪律规定,整合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六项纪律,涉及的内容全面、系统、深入,具有很强的时代性和针对性。通过学习该条例,进一步了解到党员不可触碰的规则底线,有助于使党的纪律转化为自身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发布时间:2020-11-09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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