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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深圳大学管理学院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2024届试行)


为规范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质量,管理学院根据《深圳大学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办法》(修订)文件精神,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实行择优选拔,充分发挥推免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成立遴选工作小组及职责

1. 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院长、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学生工作负责人、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学科竞赛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制定本院推工作实施细则、推免生报名组织、资格审查综合成绩评定等工作。

2. 主要职责:

(1) 制定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推免生综合成绩评定办法及学生特殊学术专长认定标准和办法。

(2) 全面负责本学院推免生的报名组织、资格审查、综合成绩评定。


3. 推免生工作小组遵照有关规定,实施回避制度,严格按照《深圳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回避制度实施细则》(深大教务[2020]2号落实相关工作。


二、推免对象及指标分配

1. 推免生的选拔对象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2. 学院依据推免总名额,结合院内各专业建设情况、本研一体化培养需要、学生科研竞赛获奖等本科生科研创新情况和本科生规模等统筹规划,分配各专业具体的推荐指标。

3. 高水平运动员推免指标及遴选细则按照学校及体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三、推免生的遴选基本资格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 学习成绩优秀,截至申请推免资格时,在校期间平均学分绩点达3.5及以上且无挂科记录(交换生交换期间的成绩绩点不计入内);

3. 具有较高的外语应用能力和水平,非外语专业学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500分以上,或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或托福网考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达到6.0及以上,或通过深圳大学英语口语水平测试并达到良好及以上等级;外语专业学生,须通过专业外语四级考试。

四、综合成绩评定

1. 综合成绩及指标权重:

为综合评价学生各方面表现,推免生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遴选指标含学业成绩、特殊学术专长及其他。各指标权重为:学业成绩占比90%(此项按教务部打印百分制成绩单进行计算),特殊学术专长占比10%。其中,科研成果(成果类型及赋分见附1、重要学术期刊见附录2)占比5%;学科竞赛获奖(奖项等级及赋分见附3、竞赛类别仅限附4清单)占比5%科研论文或学科竞赛达到最高级别的成果,可获得此两项类别的加总分值(即最高10分)。最高级别成果指科研论文B+及以上(见附件1)、学科竞赛I类赋分表中分值为100的奖项等级。在上述指标成绩评定后相同条件下,将把参军入伍服兵役、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等方面表现纳入优先考虑范畴。

2. 特殊学术专长评审工作标准:

(1) 共同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科研论文、发明专利、竞赛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必要时将组织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

(2) 推免生的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者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3)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4) 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且取最高等级或最高赋分。

五、推免生遴选工作程序

1. 符合资格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申请,填写《深圳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在校期间未受处分证明加盖学院公章、汇总百分制成绩单(学校教务部打印)、英语口语测试成绩单或英语等级考试证书、科研论文、科研成果及各类竞赛奖项证书等复印件验原件)、诚信声明和自我评估表等;如有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或到国际组织实习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于规定时间前交至学院教务室。

2. 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予以公布,并评定百分制综合成绩。确定综合成绩与名次后,按综合成绩排名对所有申请人进行公示,并按分配名额确定拟推荐的推免生名单,学院将通过公示的名单报送学校教务部。

六、其他

1. 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一次推免生资格。

2. 已获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正式入学前无论何种原因受到处分、不能正常毕业、不能取得学士学位、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因病需休学的,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3. 学生在推免生推荐资格申请报名前应慎重考虑,诚实守信,杜绝因个人原因放弃推免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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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09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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