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大学《关于开展深圳大学第三届青年教师讲课竞赛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定以下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2009年9月1日前在岗履聘的,在我院教学第一线从事本科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评选条件
1. 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团结协助、治学严谨、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 独立承担过一门课程以上教学工作(理论课教学或实验课教学)。
3. 近两学年(09-10学年第一学期至10-11学年第二学期)本科课堂教学时数达216学时以上。
4. 近三学期(09-10学年第一学期至10-11学年第一学期)所授课程网上平均测评结果排名位居学院前50%。
5. 所承担课程的教学文档齐全,近两年未发生教学事故,未受过其他处分。
6. 年龄40周岁以下( 1971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
7. 重点评选专任一线教师。
三、评选办法:
1.凡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教师,由本人自主申报,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一),并提供学生网上测评结果,于4月6日前交学院教务室宋少敏老师处,电子版发至学院公共邮箱26534451@163.com。
2.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照“近三学期网上平均测评结果”权重60%,“近两学年所授总课时量”权重40%的比例计算总评分数。总分排名前三位教师荣获“管理学院第三届青年教师讲课竞赛”一等奖,推荐参加“深圳大学第三届青年教师讲课竞赛”校级决赛。其余教师均荣获二等奖。
四、奖励办法
1、学院对获得 “管理学院第三届青年教师讲课竞赛”一等奖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1000元。
2、学院对获得 “管理学院第三届青年教师讲课竞赛”二等奖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600元。
管理学院
201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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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青年教师讲课竞赛报名表.doc